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2006年度项目资助申报受理工作即日起开始,截止时间为9月28日下午5时整。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查阅本网站“资助办法”和“申请指南”阅读具体申报事宜,并下载申报表,在截止时间之前向本会申报。
从这一期开始,本会将受理舞台演出补贴的申报。根据《舞台演出补贴实施细则》中的有关规定,本会主要对符合条件的下乡场演出、学生场演出、公益场演出及外省市优秀剧目来沪深入基层演出等实行补贴,这次受理的是2006年上半年的演出补贴申报,申报时需提交《舞台演出补贴申报表》等相关材料,申报受理点设在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市场处(北京东路2号)。有关的详细情况可登陆本会网站“资助实施细则”栏查询。
目前本会下设有上海文艺人才专项基金、上海图书出版专项基金、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艺术发展基金专项基金,都隶属于本会,但开展项目资助工作时具有相对独立性,接受申报的具体时间也有所不同。凡涉及到文艺人才方面的项目,按上海文艺人才专项基金的有关条例进行申报;涉及到图书出版方面的项目,按上海图书出版专项基金的有关条例进行申报;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所属单位的项目,按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艺术发展基金的有关条例进行申报。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所属类别,分别向有关方面申报项目资助。
此外,上海还有其他的资助平台,如资助马克思主义学术著作和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的出版基金等,凡涉及到这方面的项目,可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,本会不再另行受理这类项目的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