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  Home >资助信息动态 > 正文
 
 
文学、剧本类创作项目申报者请填写新的申报表

 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“2007年度第二期项目资助工作”正在紧张而有秩序地进行之中。

  从今年第二期开始,本会加大了对原创作品的扶持力度,一个是在资助上采取向重点优秀创作项目倾斜的办法。如对列入上海文学、舞台艺术、影视和美术创作工程的作品、剧本等重点创作项目;对能体现时代精神、反映现实生活和重大革命与历史题材的优秀创作项目;对具有创新探索精神和较高思想文化价值的优秀原创作品等,加大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。二是在申报受理上采取更加科学、细化的办法,考虑到文学和剧本创作的艺术规律,实行全年受理的办法,但是评审仍规范在一年两次中。

  凡申报文学作品、舞台剧、影视剧剧本创作的申报者,请从基金会网站下载并填写新上网的《项目资助申报表(文学和剧本类创作项目)》。

  

   
 
 
 

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 版权所有 2006
电话:021-62815037(总机)
传真:021-62834878